制假售假,香坊区法院依法严惩守护舌尖
食盐、酱油、醋、鸡精……
这些都是家家户户
常用的调味料
然而不法分子
不顾百姓健康安全
贪图利益
在调味料上“做手脚”
黑龙江电视台《新闻夜航》栏目
日前报道了
香坊区法院审理的一起
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
及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案件
香坊区法院经审理查明
年1月,被告人岑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在香坊区幸福镇某村租赁加工点和仓库,雇佣两名村民,以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为原料,分装进其购买的中盐加碘精制盐包装袋中;以日晒盐等为原料,分装进其购买的粉碎洗涤盐(含碘)、腌渍用盐(含碘)包装袋中。在此期间,岑某还指使工人擦掉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,将已过期的中盐产品销入市场。年1月,岑某将醋精和水进行勾兑,分装进其购买的虹桥9米醋等包装袋中,并将上述伪劣产品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给商贩宋某、任某。
年9月,执法机关在现场扣押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盐袋,同时扣押酱油、醋以及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酵母、十三香、鸡精等。经审计,岑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盐类产品价值为人民币35,元;扣押伪劣产品价值为人民币,.5元。
香坊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岑某犯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及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,数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。
民以食为天
食以安为先
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
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
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
原标题:《制假售假,香坊区法院依法严惩!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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